為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廣州市番禺區決定開展2025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廣州市番禺區直單位和鎮街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10名(詳見附件1)。
二、調任范圍和條件
(一)調任范圍
面向廣州大學城12所高校(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藥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番禺區區屬國有企業、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調任條件
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回避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2.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3.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年齡44周歲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止為2025年4月17日,現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不得參加公開調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或者影響期已滿但影響尚未消除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9.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10.中共黨員未按規定要求到日常居住地社區(村)報到并參與服務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調任程序
本次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17日9:00至4月30日18:00,報考人員登錄番禺人才網(http://www.pyrc.com.cn/)進入單位招考欄,點擊相應公告即可進行網上報名,按網上提示方法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不得報考調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對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養、作風和廉政情況等進行嚴格把關,提出相關意見。
2.報名材料。
(1)《廣州市番禺區2025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學歷證、學位證鑒定等材料的掃描件。其中使用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3)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入編事業單位相關佐證資料。
(4)管理崗位工作人員任現職的任職文件或干部任免審批表,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對應的聘任文件或聘用合同等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初審。區委組織部會同各調任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審核處理意見及時在報考人員后臺反饋并手機短信提醒考生,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留意手機短信或登錄考生后臺查詢審核狀態并及時跟進處理。資格初審重點審查報考人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資格條件(含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職業資格)等事項。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調任資格。
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少于1:5的,取消該職位開考(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審查或取消開考的,及時向報考人員本人反饋情況。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提交后報名截止時間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系統查看報名提交情況,若未提交報名導致報名不成功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報名提交后不能對報名信息、職位和上傳材料進行修改。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放棄筆試資格,因個人原因確需放棄筆試資格的,由本人提供放棄筆試資格情況說明,必要時提供相關證據。
(三)筆試。筆試時間定于2025年5月22日進行,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可在2025年5月20日9:00后打印。筆試委托專業人事考試機構命制試題,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60分以上合格。筆試當天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2的,取消該職位。同時,為激勵在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擔當作為、實績突出、表現優秀的人員,設置兩類加分項目,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將加分項目分數計入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考生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不能將加分項目分數計入筆試成績,也不能進入面試。兩類加分項目為:
1.參加工作個人以來受到表彰獎勵的,按以下標準加分: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的可加6分;受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表彰獎勵的可加4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級部門表彰獎勵的可加2分;受區委、區政府、市級部門表彰獎勵的可加1分。因同一工作(事項)受不同層次表彰獎勵的,按最高層次加分。
2.派駐我區對口幫扶地區參加幫扶工作的,每完成一輪可加2分。
上述各類加分項目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加分項目需由報考人員所在主管部門黨(工)委、黨組嚴格審核把關,審核結果報區委組織部復核后,再對報考人員加分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出具加分情況說明。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項目)由高至低按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區委組織部會同調任單位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查面試對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資格條件(含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職業資格)等事項(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要求及時、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對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項目分數)高低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面試人員不得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確需放棄面試資格的,由本人提供放棄面試資格情況說明,必要時提供相關證據。
(五)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入圍面試人員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共1套題本,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解決問題、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素質,科學評定與崗位的匹配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當天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2的,取消該職位。
(六)體檢。按筆試(含加分項目分數)40%、面試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番禺區中心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進行。
(七)考察。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按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調任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任職。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調任人選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在調出、調入單位、廣州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的,提請區新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審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任手續,并按報考職位任職,任職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四、相關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調任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公開調任對報考人員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公告由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4636005(報名期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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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廣州市番禺區2025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職位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