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廣東省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人才強市的工作要求,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301號令)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醫院擁有廣東省臨床重點專科3個(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腫瘤科),廣州市重點學科2個(康復醫學科、泌尿外科),廣州市重點培育專科1個(康復醫學科)。醫院與西班牙巴塞羅那醫院共建廣醫五院-巴塞羅那醫院心臟中心,成立廣州東部首家血液病治療中心和廣州東部技術最全面、設備最齊全的消化內鏡中心,為雙一流學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廣州醫科大學第五臨床學院共設有廣州醫科大學康復治療學等17個教研室,目前擁有康復治療學、康復作業治療2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和康復物理治療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同時,醫院擁有廣東省工程中心2個,廣東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1個,廣州市重點實驗室1個。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七)符合廣州市關于公開招聘人員的年齡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報名首日)。
1.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
2.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3.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
4.學士學位的,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
5.招聘崗位需求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限制的,以招聘崗位需求表的要求為準。
(八)招聘人員類型為2025年畢業生、非2025年畢業的往屆生和不限。
2025年畢業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非2025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6年畢業生。
(九)港澳居民應聘,應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的規定。
(十)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應聘,應符合《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的通知》的規定,即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2025年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十一)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或者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公告報名截止日。
四、報名
(一)招聘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崗位均為事業單位編制崗位,主要招聘醫生、醫技人員、藥師、護士、輔導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等。具體崗位見《廣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2025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報名時間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三)報名方式
登錄招聘報名系統(網址:https://gzykdx.iguopin.com/),依據《網上報名系統填報須知》(見附件)的指引進行報名。
五、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依據應聘人員在對應的招聘報名系統中填報的信息及上傳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佐證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初審狀態及結果將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反饋。經審核,如發現應聘人員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不實的,應聘信息將退回處理且不允許再次填報該崗位;發現應聘人員填報信息與上傳材料不全、不符合格式要求或無法形成佐證關系的,報名信息將退回處理且在審核意見注明修改意見,應聘人員需在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前完善好材料并重新提交報名表等待重新審核,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本次應聘資格。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進入筆試。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
1.學歷、學位要求
國內畢業生是否取得有效學歷、學位,以學歷、學位證書為準;國(境)外留學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學歷、學位以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025年國內畢業生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在本招聘年度內應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無法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國(境)外留學歸來的2025年畢業生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在本招聘年度內應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無法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上述情況人員在報名時應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分別上傳就業推薦表、成績單以及《關于本年度內取得報考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承諾書》(見附件),或者現就讀學校成績單以及《關于本年度內取得報考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承諾書》(見附件)。
2.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的名稱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含學科門類、學科名稱、專業名稱),或其所包含的下級學科專業名稱一致,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內容可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特殊情況說明:
(1)國內畢業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的(沒有專業代碼),但所學主要課程、主要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或其所包含的下級學科專業基本一致的,需在報名系統上傳畢業院校出具的相近專業證明(模板見附件)及所學課程清單,以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參考目錄的,按專業參考目錄所屬來認定,不啟動相近專業認定的程序。
(2)國(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若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但其專業所學主要課程、主要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或其所包含的下級學科專業基本一致的,需在報名系統上傳所學課程成績單及正規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可以報考。
(3)同時設置了本科、研究生專業要求的崗位,本科、研究生專業須同時滿足要求。崗位需求表明確說明不必同時滿足要求的除外。
3.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等要求
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對應的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通過資格考試或評審、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具有資格。崗位如要求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但在報名時無法取得相應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報名時應按要求提交《關于在本年度內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承諾書》(見附件)以及培訓單位出具的合格證明(蓋單位公章)。
4.關于工作經歷的認定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以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2014年10月前編制內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對工作經歷有指定要求的,如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合同無法證明從事該段特殊工作經歷,需要提供該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該段特殊工作經歷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首日。
5.其他要求
(1)崗位需求表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在報名系統上傳現所在單位黨組織開具的距離報名首日6個月內的黨員證明材料,材料須含入黨具體日期并加蓋黨組織公章。
(2)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個條件,應聘人員須同時滿足全部條件,崗位需求表明確說明不必滿足全部條件的除外。
六、筆試
(一)筆試內容、時間、地點
筆試由廣州醫科大學統一組織,行政管理崗位原則上考核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考核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具體筆試科目、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所示為準。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指定時間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另行公告。
(二)筆試對象
1.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
2.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在《廣州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緊缺專業目錄》范圍內的緊缺專業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三)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筆試成績及名次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用人單位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
1.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2.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3.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七、資格復審
(一)根據筆試合格人員情況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合格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崗位按照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招聘2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4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面試。
(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要求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三)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用人單位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四)因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在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核。
八、面試
面試包括綜合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和崗位實操測試兩個環節。具體時間、地點、考核形式及環節先后順序由各附屬醫院自行決定(具體內容另行通知)。每個環節及格分數為70分。面試各環節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應聘人員簽名確認領取。若應聘人員現場無法簽領的,經應聘人員同意,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第一環節成績為70分及以上的人員進入第二環節。
面試考核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線上遠程方式或現場考核方式進行(具體安排由各附屬醫院另行通知)。
九、成績計算方法
成績計算均采用百分制。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構成。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其中,面試成績由綜合面試、崗位實操測試成績按6:4的比例構成。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崗位實操測試成績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進入體檢環節。各環節成績如出現小數,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十、體檢
根據招聘公告的擬聘人數和考核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而無法確定體檢對象的情況,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進行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通過面試中的綜合面試環節成績高低確定。如綜合面試環節成績仍然相同的,則由面試組織單位組織成績相同人員另行組織面試。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實施。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安排及結果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相關規定實施。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
十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醫科大學及各附屬醫院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三、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辦法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四、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接到用人單位辦理報到入職手續通知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按照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屬單位在職人員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現工作單位提出書面辭職或調動申請。無正當理由,超過10個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單位開展入職工作的,可視為放棄聘用。
(二)經公示符合條件的擬聘用人員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接收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兌現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業人員(含已就業但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繳納部分不足12個月或機關事業單位未完成轉正定級的人員)試用期為1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三)持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被錄用后,須按廣東省、廣州市及學校相關政策規定進行確認,服從單位崗位聘用安排,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崗位聘用。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聘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十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認真閱讀本公告、崗位要求和相關附件材料等,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資格審核工作貫穿報名、資格初/復審、考試、體檢、考察、聘用、試用期等公開招聘全過程及聘后管理,應聘人員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六、其他
(一)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醫科大學及各附屬醫院官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技術支持
QQ:2286862847
聯系電話:020-61015005
(三)報名咨詢
附五院:馬老師
聯系電話:020-66819062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四)監督投訴
附五院:盧老師
聯系電話:020-82283138
(五)官方網站鏈接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五醫院:http://www.gyfwyy.com/
(六)本公告由廣州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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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五醫院
2025年4月17日